2017年4月7日12点30分,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预备会议于外语楼五合顺利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和老师有:管理学院团委书记车泉洋老师,外国语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张琳老师,外国语学院团委李杨老师,外国语学院团委周康老师。会议由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张琪老师主持进行。本次会议采用集体签到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严格遵守规章条例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完成各项任务。
嘉宾和老师认真参加此次会议
参会老师及同学积极行使民主权利
根据《关于召开两级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相关要求,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预备会议主要任务为讨论修改和审议通过大会相关材料。此次会议共分为七项进行。
会议伊始,由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张琪老师宣布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预备会议正式开始。随后进行大会第一项,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李佳怡宣读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即外国语学院团委在校团委和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积极发展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研究起草工作报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代表的产生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并提请大会审议。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报告通过。
外国语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李佳怡宣读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第二项,由外国语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孙承坤宣读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工作报告,即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学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扬团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据相关规定选举本次团代会189名代表。并提请大会审议。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报告通过。
外国语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孙承坤宣读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工作报告
大会第三项,由我院学生会主席杜楠宣读大会主席团提名名单、秘书长提名名单、执行主席提名名单: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张琪、杜楠、李佳怡、赵晨波、姜雪、梁人方、刘佳宁;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大会秘书长—张琪;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大会执行主席—李佳怡。并提请大会表决。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表决通过。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杜楠宣读大会主席团提名名单、秘书长提名名单、执行主席提名名单
大会第四项,由外国语学院院学生会副主席赵晨波宣读代表大会议程,即审议并通过《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辽宁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报告》、《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选举产生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一届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参加上一级代表大会代表。并提请大会表决。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表决通过。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副主席赵晨波宣读代表大会议程
大会第五项,由外国语学院团委宣传部部长李蔚男宣读大会表决办法,即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有大会表决权,每次大会采用举手表决,在每次表决中每位代表对于“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权利,只能行使其中一种等。并提请大会表决。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表决通过。
外国语学院团委宣传部部长李蔚男宣读大会表决办法
大会第六项,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刘佳宁宣读大会会议须知及相关确认事项,即坚持民主集中制、代表要准时入场、代表应衣着整洁,佩戴团徽,自觉维护秩序等。并提请大会表决。赞成票数超过总人数半数以上,该表决通过。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刘佳宁宣读大会会议须知及相关确认事项
大会第七项,由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张琪宣读关于大会主席团、秘书长、执行主席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由上一届委员会与下一届各团支委成员协商提名并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产生外国语学院第一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主席团成员7名:张琪(秘书长),李佳怡(执行主席),杜楠,赵晨波,姜雪,梁人方,刘佳宁。并正式将大会组织工作由筹委会移交给大会主席团。
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张琪宣读关于大会主席团、秘书长、执行主席的公告
本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预备会议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共青团的各项要求,积极响应共青团号召,确实保证参会人员基本权利。此次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预备会议不仅为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会议顺利进行做出铺垫,也为共青团未来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
外国语学院团学研代会工作人员合影
外国语学院
团委新闻中心
摄影:郝彤
记者:王思璐
编辑:张艺馨